星期二, 十月 30, 2007

一苇渡江:渐行渐远之三

渐行渐远之三:我的博克和那些旧情


三。我的博克和那些旧情

我 写的那些有关新欢旧爱的文章,大都可以当作故事来读的,虽然80%是写实,但也已经被我涂抹的很难认出底色了。写了那些煽情的文章,最近我又读了大量的别 的网友写的怀旧的文章,我都觉得我自己被“情”所灼伤了。感情的事,女孩子写得比较多,男人们则大多选择沉默 。 我有时候会想,有多少旧情可以回顾,有多少往事可以重来,这情该不该煽,这爱该不该忆?因为每次想起往事,我就会变得很消沉,好久都不能振作。也许这情更 应该放在心里 ,要抑,而不是扬,更不能滥。其实即使是铁打的心肠,太多的感动和怀旧也会使我们趋于疲劳和冷漠。把那些伤疤揭开给别人看,有快感,但是短暂。我已经试着 让自己不要去读那些怀旧的文章——我知道我脆弱的心受不了。

我前天很臭美地告诉一个朋友(结果被她骂得三天没抬得起头来):

“一 直想告诉你一件事,那就是我写博克是另有目的。我的博克不是显呗文字功底(我并没有多少,也不是中文系毕业),不是自暴和自恋,更不是写小说和发表什么高 见。我是尝试着用博克塑造人物——文中的一苇和作者本人。博克里的爱恨故事和奇谈怪论都是塑造人物的手段,是一抹一抹的油彩。所有的人物(包括前台的 “我”)都是配角。唯一的主角是那个躲在背后牵着线的作者。这个人是我。就像一个导演,我掌握镜头,我想控制人们能看到什么,从什么角度, 如何看,如何想。聪明的读者会去读作者,读作者的感情、用心和思想,而天真的读者则会纠缠文章中那些人物的悲欢离合,中间的读者的脑子里会记住一个叫一苇 的万丈豪情却又儿女情长的家伙。“

她说她什么也没读出来。我说我尝试了,可能失败了,真惨!

在开始写博克的时候,我吹 了很多牛皮。博克的名称叫声色犬马,结果声、犬和马一点没写。情写得都比较纯,色字基本没沾边。原来想写一篇《乂二——风月无边》(如果你去过山东的泰山 的话,你应给记得山路上有块巨石,上书两个字符:乂二。据郭老考证,那意指风月无边,就是说把风和月两个字的边框去掉),写几个风尘女子,会有些颜色,但 迟迟没敢动笔(呵呵,有些事我是做得出但说不出和写不出的,不像人家半徐老娘什么床第之间的事都敢写,还有些倒胃口地写如何和丈夫亲热——你写和第三者之 间越轨,我们可能喜欢看,和你丈夫之间的事,就免了吧!)。

自问:你为什么不写诗?

自答:我早过了 18 岁了。

自问:你为什么不来个长篇的?

自答:我还没到 60 岁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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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了 评论于:2006-09-07 12:25:58 [回复评论]

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不能发生的永远不会发生。在你这儿做了几个月的潜水族,如今你要走了,潜出水面来和你打个招呼,道个别,也算对得起这份薄缘。

看得出来,小弟是个性情中人;这样的人,常常会因为心地善良,善感、多情自伤而又伤及他人。就像修女特雷莎的那句名言:“爱,直到受伤。”这不是你的本意,却是你的命运。

你的文章里,我能闻到一股犹豫和孤独的味道,还能感受到你内心对生活的无奈和失望,以及内心深处一缕浅浅而深刻的疼痛。

其实,这人生怎么过都会有遗憾。《圣经》中,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承受光的灼痛呢?

凯尔泰斯是伟大的,因为他可以在灼痛中微笑,在一无所有中创造。就像一位西班牙评论家所描绘的:“他的微笑,是一种隽永的姿态,对这个对他不公平世界的调 和。而他友善的本性看起来是对他所感知的凶残和苦难的最慷慨的复仇。。。。。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在别人只感觉到凄凉和精神错乱的地方,他创造着作品和文 化。”

其实,《霸王别姬》表现了一种更迫近我们“真实”的生活状态。我们有谁可以摆脱“优孟”的命运呢?我们的人生早已高度戏剧化了,因为我们的戏剧比我们的人 生更为真实。我们都是程蝶衣的观众,我们又是程蝶衣本人。我们在观看程蝶衣被凌辱的命运,其实我们的命运何尝不是时时处于被凌辱的的位置?我们与程蝶衣一 样,梦想成为自己的光,却又被自己所灼伤了。你说呢?

去吧,去换一种活法,去过一种你想过的生活。生命是用来折腾的,不是吗?我们到底要什么呢?也许我们自己也不清楚。每当我一次又一次站在新的起点上时,我就会想,有一天,当我鬓边爬满了华发,我想得到的,很可能就是和我并肩站在也是终点的起点上,却隔着时间的界限。

又及:在你“我生命中的贵人”文章后也留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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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随笔:

“爱,直到受伤。”

把伤口流出的鲜血,涂成脸上的桃花。
再洒一把盐,让伤口结疤~~~

怕疼,就别爱。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609&postID=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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