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是谁第一个把“blog”这个英文词译作了“博克”,既非音译,也非意译,但是居然还流传开了,成了约定俗成。既然大家都这么叫,就跟着这么叫吧。网络时代没有人喜欢认真。博克就博克吧。 初写博克的人,可能和咱一样,有一种矛盾的心态,既不太再乎别人读不读,又渴望有人来读。来这城里逛的,恐怕没有人不知道,Blog直 译了就是“网上日记”。日记都是自己写给自己看的,作为一种记录,属于私人性的。可是,一到网上,就不是私人的了,就变成公开的了。人人都能看到。既然知 道这样,为什么还要拿到网上去发表呢?这就是一种矛盾心态。据说许多作家都有这种心态。比如卡夫卡。比如克尔凯郭尔。可见吾德不孤。对于作家,不再乎别人 读,才能专注自我,写出属于自己的东西来;然而呕心呖血写出东西来,到底还是希望有人理解,有人来读。咱不是作家,但是道理一样。 网 络时代,对于写作的人来说,点击率是一种诱惑。点击率高说明读的人多,说明你的东西引人嘱目,有的是大家喜欢,当然有的也不一定,或许受人非议,或者遭人 忌恨,甚至引人追打。例如不久前的一篇告我(女)同胞的帖子,点击率一路扶摇直上,最后高居榜首。咱也凑了回热闹,去读了一下,也看了回贴。好象都是讨伐 之声。网络大众,女性是多数派。把人家给得罪了。这点击与其说是追捧,不如说是追打。不过,我想作者所要的,也许正是这个效果。
想起初咱做博克,一则是无聊,一则也想给岁月留点痕迹。因为检点旧物,发现了一些旧作,读起来那种感觉,好象不认得是自己写的似的。于是想把它贴到网上,作为纪念,也没想到有人来读。贴了十来天,偶尔回去看一下,居然发现也有人访问,说“你是第269位 访问者”,于是大为好奇,想看看别的博克都有多少访问者。这一看,才知道别的博克有几十万上百万的访问者。咱想,做博克能做到这步田地,也真不简单。不光 写得是一把好手,市场公关也得在行,不然曲高和寡,还是乏人问津。此外,还要笔耕不辍,一旦没有了新的东西,就会被读者遗忘。咱十多年来不动笔墨也不读 书,做篇文章着实不易;而且也只有忙里偷闲来偷着玩,自然不敢有多少奢望。但是,既然在这里玩,不时也要琢磨一下这点击率的事了。 首 先想到的是,这网名得有特点,要让人过目不忘,这样才能引来回头客。记得表妹问起我在文学城的网名时,第一反应就是“太土了”。本来当初也没有想到做博 克,只是读到好的东西感到不顶说不过去,但是要顶也得道个万儿,于是就胡乱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后来看看人家的名字,诸如“穿墙屁”,“网上无名”,“老土 他炕上的”等,个个都别出心裁,觉得自己的名字确实“太土了”,难怪说了半天人家也没记住。
其次这主打照片也要能吸人眼球。咱不是女的,不好意思给自己贴一个美女头像;自己的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就把自己宝贝儿子的大作贴上去了,与博克倒也切题。反正这网络就是一假面舞会,大家都是来这儿乐一乐,也不在乎你究竟是谁。
做了一段时间的博克后,突然收到了一些悄悄话,而且居然都是美女来的,说真的,那感觉还真有点受宠若惊啦。后来慢慢才悟到,原来那都是公关。做博克得交朋友。在家靠父母,上网靠朋友。做博克尤其如此。没有朋友的抬举,就只能落个门前冷落鞍马希,老大--。 如是也学着主动出击,将来访者一律收做朋友。这样,自己也有了一个热热闹闹的朋友圈。但是,光交了朋友还不够,还得经常走动。朋友都是你来我往,你不来我 就不会往。网络尤其如此。但是,咱白天要上班,晚上要陪孩子,只有等孩子睡了以后才能偷着上会儿网,所以对朋友就难免照顾不周。 还 有一点,这做博克的,不光要会写,还要会吆喝。吆喝说白了就是做广告。咱也是慢慢明白了这一点。酒好也怕巷子深啊。最简单的一个办法就是,把写好的帖子复 制到相关的论坛上去。因为那里最可能有你的读者。复制过去的帖子都自动替你的博克做了广告;它把你最近的博克都链接过去了。还有一种更高明的办法,就是在 论坛上只贴你博克的链接,读者想读你的大作,得上你的博克。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替文学城节省一点资源。而且你要是发现有什么typo之类的,还可以 即时更正,不比复制过去的帖子,你作不了主。只是这样做要费点事。咱有时间的话也要这么做做。 不过,毕竟咱还是初博。还有许多道道没搞明白。诸如有的博克发表以后会在博克的首页露一把脸,有的就没有。这背后有什么样的 Business Rule 啊?有的还被选入文学城首页的博克栏目,这背后又有什么样的标准啊?要不要给管理的塞点什么啦?还有,什么样的博克才能上那博克书架啦,等等。要把这些搞懂恐怕还得费点工夫。 就这么点收获,全抖出来了,与众博友及准博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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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nihow张贴 @ 2006-11-26 09:01:55 (1048) |
罢了 评论于:2006-11-26 21:05:56
所 以啦,我这个从梁山上下来的,才不会去开那个劳什子豆腐店呢!既不用一清早还没睡醒就去卸门板,也省去了晚上收摊的麻烦,想吃肉时就吃肉,想喝酒时就喝 酒,想吆喝时就吆喝,做一条水中的鲑鱼,想往哪儿产籽就往哪儿产籽,还可以专拣点击率高的窝产,搭个顺风车,无本万利,嘿,要潇洒又多潇洒。兄弟还不如学 学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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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随笔:
其实我更喜欢‘博客’这个翻译~~~在网海里搏击之客,是不是更富有诗意:))
记得初上网时,把喜欢的文字分类收成WORDS文件。不料尚新的电脑突然‘暴毙’,没有备份,追悔莫及。后来博客开始盛行,便意识到这是一种很方便的收藏。
其 实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上架’或‘点击率’的。尤其是想拥有一个安静的个人空间,可以对着墙壁自言自语的朋友,一定不会希望有太多的访客。我原来闹中取 静的也挖了这么个空间,不怎么常去,主要用来整理昔日的日记。城里改版后发现访问量猛增,疑惑了半天后来才发现原来是上了书架,只好关门。去年初淡出‘私 房’后,一些老朋友时常送QQH询问,所以秋天才开始来打理城中那个博客,也是过一阵子来入库一批东西。上个月才注意到访问量居然也不小了,大概是因为在城里 人气最旺的坛子发贴所致吧~~~虽然在我是无心插柳的结果,却也证明了这个朋友的‘广告理论’:))
博客城的改版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从博客直接复制到论坛的功能十分好用。免了每次上菜贴多图写代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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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611&postID=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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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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