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水晶球在万人的欢呼声中于时代广场怦然而落的时候,人们俨然已经开始庆祝猪年的到来。“今夜我是美国人”,很多人不屑于知道中国的猪年实际上还在一个半月之后。 我的猪年还没开始。我还在不舍地揪着狗尾巴不放。狗是我的朋友,我是狗的朋友。趁朋友离开之前,在狗年的最后的日子里,写点东西,纪念狗友。 先 八卦一番一件“网事”。圣诞节前的一天,城里一位同学的狗在他平生见过的第一场美国中西部的大雪中失毙。几个月前我开始读这个同学博克的时候,正值她和她 先生刚刚从动物营救机构将幼犬认领回家,因此见过很多那个小家伙的照片,至今犹记那个同学小女孩般兴奋的样子。她曾像一个新科母亲一样喋喋不休地向大家汇 报小家伙的每一点进步。 出事的那天我正在新泽西的一个地方谈一个项目,很早就赶到谈判的会场,习惯性地打开笔记本电脑,在会前各处浏览 一番。不经意竟看到那个同学刚刚贴出来的文章,哭诉狗狗丢了,正不知怎样留言宽慰几句,又看见她的第二篇文章,泣不成声,说狗狗已经去了。我能感到她的悲 哀与无助。这是一个很真实公开的年轻女人,她总是在第一时间和朋友分享快乐和悲伤。我连忙写了几句安慰的话,告诉她狗是有灵魂的,会像人一样轮回,她的狗 狗肯定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以另外一种形态回到她的生活。其它的朋友也纷纷赶来劝慰。 然后我心安理得地去唇枪齿剑了。接下来的事情有些出 乎意料 —— 中午再上网,却发现这个同学在火冒三丈地痛骂一个为老不尊的家伙(她显然是化悲痛为力量了)。我忙跑去打听,原来文学城一个老年男性网民在人家悲痛欲绝的 时候,非但不去安慰,反而非常恶意地留言嘲弄这个同学和她刚刚离去的小狗(也许那人不过是想开个玩笑,但显然极不合时宜,而且异常 insensitive )。帮人帮到底,我也附和着表示了愤慨。要是还在 18 岁的时候,我肯定马上打上门去兴师问罪,至少也会抄起砖头在月黑风高的时候打碎他们家的几块玻璃。在这个年纪,我已经开始不断教育自己要少惹事生非,所以 最终我还是默念了几遍“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 继续过我的太平日子。 跟这个老年男性网民(我实在不想叫他写 手,因为他实在写得不好),我既无交情,也没有过任何过节。早先他曾在我的某篇博克文章后留过几句摸不着头脑的话。他显然有很多时间在城里逛来逛去,当是 儿孙满堂的人,是我的很多所谓“朋友”的“朋友”。浏览文学城博克文章的时候,经常看到他蚩着黄牙,在唇红齿白的姑娘堆儿里,左一个“我的爱人”,右一句 “心肝宝贝”地意淫,姑娘们尊称他为“伯伯”,他却非要拉着人家的手让人家叫他“哥哥”。我曾看见他在别处很阴坏地讲那位痛失爱犬的同学和她的狗“不是丈 夫,男朋友,儿子,不知道是什么关系”。以我涉世之深,为人之俗,都不能理解一个这么大把年纪的人竟能讲出这等小流氓的语言。这个老年男性网民的花头,虽 不时让我胃里略有不适感,但也无大碍。如果人家自己的儿孙都不管教他,我们旁人也不必越俎代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在法律的框架内,你 可以为所欲为,但要记住终有一日你要独自面对造物主,他那里没有法律,却有你无法逃脱的道德绳索和 human decency 的桎枯,你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你的儿孙负责。其实 老年人有老年人的智慧和财富,像人家阁老和杜老师,把人生的阅历写出来和我们年轻人分享,那是何等的深厚和智睿! 其实真正让我对这位老 年男性网民刮目相看的,是以前偶然看到的他的一篇效忠宣读。那也是几个月前的事。我有闲暇在网上闲逛,看到了那位老年男性网民的真情杰作。 Occasion 好像是为了庆祝三世的诞生,该老年男性网民亲吻加拿大的黑土地,山呼万岁,感谢加拿大给了他全家自由和幸福,信誓旦旦地表示要祖祖辈辈在加拿大这块土地上 繁衍下去,荣耀万世。我为人尖刻,常常“一言毙之”,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去过那个老年男性网民的博克。 废了这么多的口舌和笔墨睚眦必报地纠缠一个老年男性网民,恐怕有失厚道,也不值得(我老婆说一直这么劝我)。现在言归正传,写写我和狗是什么关系。 我们是朋友关系,忠实的朋友。我常自嘲说我是“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但至少我还记得回家的路,并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荣归故里的儿郎”)。 跟 那位老年男性网民相比(看样子我是放不下这个人了),我年纪不大,但却养过很多条狗。学龄前的一俩年中,父母为了革命工作,把我放在鲁西南父亲的老老家和 奶奶一起生活。那里离八百里水泊梁山不远,是个同时盛产圣贤先哲和悍匪响马的地方,背诵圣贤书的同时,我度过了一段野马放逐南山般自由却相对孤单的日子。 奶奶很大年纪还坚持劳作,每日形影不离陪伴我的,通常只有家里的一条黄狗,家里人叫他“小黄”。小黄那时实际上已经很老了,从小抱来的, 奶奶都忘了养了多少年了。村里的孩子们喜欢我这个讲普通话的小子,带着我上山下河,每天都疯到很晚才回家,小黄每时每刻都跟着我这个小主人,寸步不离。有 一次去隔壁村子里看戏,夜里回家迷了路,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漆黑的夜里走,我是拉着小黄的尾巴才摸到家的。还有一次,我跟着两个云游的僧人听故事,入了迷, 不知不觉出了村子,是聪明的小黄发觉事情不对,跑回家叫奶奶,老人家迈着小脚追了几里地才把我们拦住。和尚临行送了我一枚磨得发亮的铜币,让奶奶给我戴 上,说能逢凶化吉。那年我考大学的时候,还是戴着它上的考场,后来竟丢了。 然后我回北京上小学,假期偶尔会回去看看,小黄会一如既往地 扑过来跟我闹,摇着尾巴跟我身后东看看西瞅瞅,只不过他老了很多,明显不如以前跑的快了。奶奶说小黄很“精”,他记得家里每个人的气味,所以虽然他对外人 很凶,但老远就能认出家人。 我父亲多少年来很少回家,但每次小黄都会早早得到风里传来的信息,远远地在村头等。后来父亲加官晋职光宗耀祖,但奶奶说什么也不愿搬到北京去,她舍不得乡 下的家。小黄留下来陪奶奶。我上中学的时候,奶奶过世,临终托付远房的一个亲戚照顾小黄。亲戚几个月后来信,说小黄在奶奶过世后,不吃不喝,每天趴在爷爷 奶奶坟前呜呜地叫,瘦得只剩骨头架子,不久前也走了。那天我大哭一场。 后来守志的妈妈姜阿姨送给我们一条小花狗,养了一段时间便死掉 了。后来陆陆续续在北京养过几条狗,都比较短命,没什么缘分。到美国后,好像到了天堂,我们养了几条狗,每天我披星戴月地工作,夜深人静的时候,当我拖着 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迎面扑上来的肯定是那几条狗 (而不是老婆)。 某种程度上,我干着与魔鬼打交道的营生,所以我比较敏感和多疑,与 人交往通常小心翼翼,处心积虑。只有跟马儿狗儿在一起的时候,我才会完全放松,天性毕露。文学城的一个朋友抱怨人类对狗这个忠实的朋友很是不公, 因为几乎所有的与狗相关的词汇都带有贬义。对此我心有戚戚焉。狗对于人的忠诚是本能的,自发的,而不是权衡利弊、理智选择的结果,张家的狗不会因为李家的 伙食好而立刻对李家大唱颂歌,转身作二姓家奴。 所以,“人模狗样”对某些人,不啻为一种高抬和滥誉。 不久前,读阿堵兄 怀念宗璞先生的文章,提到宗璞先生早年写的《鲁鲁》一文。找出来再读一遍,一样的热泪盈眶。宗璞先生以当时作姑娘的细腻,以孩子的眼睛,描述了那个战乱年 代一条狗的遭遇。其实这篇文章后的大背景远比故事的细节更重要:三十年代末的中国,外夷入侵,国破家亡,所有的家庭一样的流离失所,“衣冠南渡”。 在《鲁鲁》中,宗璞先生没有任何激烈直白的爱国言语,但通过写鲁鲁对主人的怀念和忠诚,通篇流露的都是国破家亡的感慨和“衣冠北归”的决心。 重 读《鲁鲁》,想起我的狗友们,感慨万千。宗璞先生在文中写道:“若是鲁鲁会写字,大概会写出他怎样戴露披霜,登山涉水;怎样被打被拴,而每一次都能逃走, 继续他千里迢迢的旅程;怎样重见到小山上的古庙,却寻不到原住在那里的主人。也许他什么也写不出,因为他并不注意外界的凄楚,他只是要去解开内心的一个 谜。他去了,又历尽辛苦回来,为了不违反主人的安排。当然,他究竟怎样想的,没有人,也没有狗能够懂得。” 鲁鲁们不会写字,当然也就不会人模人样地坐在计算机前写博克。但这不妨碍他们成为我们最忠实的朋友。和行为的楷模。 我给自己的博克起名作声色犬马。这是写犬的第一篇。以此纪念将逝的狗年、已逝的鲁鲁、我们家的老狗小黄,和那个同学的小狗。 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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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苇渡江的行者张贴 @ 2007-01-15 18:30:45 (1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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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倒是很钦佩小弟这种满身正气,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作风。我也十分讨厌那些自轻自贱的人,自己若是不懂得尊重自己,就怪不得别人不尊重他了。我虽然比小弟虚 长了好几岁,却还没有小弟的那点涵养功夫,就是到现在,我还时常会有一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冲动,就算念上几百遍“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 不好”也无济于事,看来我是真的没希望了。哪一天,小弟要是真和人打架,可别忘了叫上你罢了大哥,大哥最喜欢干那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 也 曾养过一条狗,不过只养了三天,因为一直不停地狂吠,被奶奶硬逼着还给了人家。后来又养过一只猫,取名为“咪咪”。它身上是黑白相间的花纹,四只脚是白 的,俗称“白脚猫”,听说白脚猫养不了家。记得当初还在念大学的我,每次周末回家都会去刮鱼鳞的摊子买一些鱼头鱼尾来,给它改善一下伙食。咪咪见我可亲 了,打老远就听得出我的脚步声,常常是,我一打开院子的铁门,它就窜到我身上来了。记得那一年的暑假,咪咪天天和我共睡一床,而且还朝天睡,还知道像人一 样把毛巾毯盖在它脖子下面,还真有点“人模猫样”呢! 可惜好景不长,我奶奶最讨厌猫狗之类,我有猫的时候正值她去我爸那儿探亲。一年以 后,在她回上海的前一天,咪咪失踪了。那段时间我天天在院子里喊它的名 字,心里非常失落。几个月以后,我看到咪咪又脏又饿,挺着个大肚子猫在房顶上看着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它成了一个“未婚先孕”的妈妈,我招呼它下来,它一动 也不动,两只眼睛幽幽怨怨地望得我阵阵心疼。我放了一些吃的在院子里,回到屋后,透过窗户看到它拖着笨重的身体慢慢从房顶上走下来,它那狼吞虎咽的劲儿, 一定是很久没吃东西了。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它,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它也早已不在人世了,但是每次看到和它相像的猫,我都会不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咪咪。 无论是猫是狗,在一起时间长了就会有感情,它们与我们就像自己的家人一样。我非常能体会小弟的愤怒,那老狗嘲笑的不仅是一只狗,他还直接伤害了人的感情。这样的人你叫他“老狗”算是给足他面子了;在我看来,这个名字还真有点玷污了狗的声誉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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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随笔:
嗯,林子大了,难免什么鸟都有。
我们当然希望这个林子艳阳高照,鲜花满地。但希望和现实显然是有距离的。非常喜欢我老师的这首诗:
咏烛
请把我心先点燃,休言黑暗似无边;
纵教流尽平生泪,不昧当头三尺天。
诗人让我们思考:个人的力量虽然渺小,倘若人人不昧自己头上那三尺,尺尺相连,便成不夜天~~~
‘莫因善小而不为,莫因恶小而为之’。如果我们共同举起心的火把,在通往‘真善美’的路上,不信烧不掉那些恶根腐叶。
论坛掐架,俺也不是新手喔:))
关于养猫养狗,曾经写过一篇回忆,就不罗嗦了。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01&postID=19518&page=1#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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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评论:
这里的每篇文章我都爱不释手,感受着每颗美丽的心灵,我激动不已.
虽然我也爱写写画画,但实在是不敢告诉我的地址.
我能在这里快乐的打滚就好了,不需要别人知道我是谁.
哈哈哈
谢谢你跟我一样喜欢这些文章和罢了的评论!
当初本是自己悄悄收藏的,后来决定跟罢粉们一起分享。
有人喜欢,俺的劳动就更有意义了~~~许三多说的,活着要多做有意义的事:))
欢迎常来并留下你的读后感!
嗯,给我们一个ID,以方便称呼喔:)
山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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