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一月 21, 2007

虔谦:世间, 天堂及其他

答大漠孤烟: 世间, 天堂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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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漠朋友说: “佛说四大皆空,因此,皈依佛教的人抛弃自己的心灵,不在意人间的亲友之情那是肯定的了。问题是虔诚地加入基督教的人是否也会做同样的事。前几天读你的游 记,其中提到去赌场玩之前先查一下那本书没禁止这样的事才敢做。对于小赌怡情这样的事都要听命于那本书的指令,其它的事更可以想象了。这是否意味着,一个 人皈依基督教之后就要完全摒弃自己的喜怒哀乐之情?真那样的话,不是违反人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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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谢谢你的信任; 你轻轻几问, 让我着实想了很多.

--- 关于人间亲情 ---

虽然基督教和佛教之间好象有许多的不同, 我一直, 并且越来越觉得, 其实两者在尘世/天国 (极乐世界)之间的取舍上有很相似的地方.

基督教耶酥的教导是爱神爱人. 而爱神是更重要的: “你要全心, 全性, 全意爱主你的神.”(马太福音 22:37) 耶酥说: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 不配做属我的;
爱儿女过于爱我的, 不配做属我的;
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的, 也不配作属我的.
顾惜自己生命的, 必要丧掉生命; 但为我牺牲生命的, 必要得着生命.
(马太福音 10:37:39)

神是属天国范畴的, 关于天国耶酥说:

我的国不属于这世界; 如果我的国属于这世界, 我的臣仆就要作战, 使我不至被交给犹太人.
(约翰福音 18:36) (这是被捕后耶酥对罗马总督彼拉多说的)

又说有钱的人难进天国 (我理解大概因为尘世的羁绊太大) (马太福音 19:23)

在新约中, 耶酥多次讲到了永生. 比如耶酥说: “我就是复活和生命; 信我的人, 虽然死了, 也要活着. 所有活着又信我的人, 必定永远不死. (约翰福音 11:25-26)

又说: “使人活的是灵, 肉体是无济于事.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是灵, 是生命.” (约翰福音 6:63)
“人若喝我所赐的水, 就永远不渴. 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面成为涌流的泉源, 直涌到永生.” (约翰福音 4:14)

宗教信仰, 必定要把人的目光从现时现世, 引向天国和永恒; 必定要将人的注意力从对地的眷恋移到对天的向往. 为了天国永生, 牺牲现世的身体也在所不惜: “ 如果有人使一个信我的小弟兄犯罪, 倒不如在他的颈项上拴一块大磨石投在海里. 如果你的一只手使你犯罪, 就把它砍下来. 你的身体残废进永生, 总比有两只手下到狱, 进入那不灭的火里要好得多…..” (马可福音 9: 42-43)

其实不光宗教, 咱们的老祖宗孔子不也有 “杀身以成仁” 的说法吗?

还记得我上次引给你的那段圣经吗? “ … 虚空的虚空, 一切都是虚空….” (传道书:1) 记得你不是很同意.

尽管如此, 基督教还是有它独特的地方. 假如我的神全然叫我离地而去, 我也许至今仍然会徘徊于教外. 因为它不MAKE SENSE TO ME (信, 不是盲目的信), 教门之内, 对我就会显得阴森了些.

圣经创世记开宗明义就说, 神创造了天地万物, 又创造了人; 不是简单的创造人, 是按着神自己的式样创造的人; 造了人不是让他们无所事事, 而是让他们管理地上万物. 还有, 这地上万事万物, 不是凭空而造, 这世界是借着耶酥而造.
所以, 这物质世界, 对我来讲, 是温馨美好的.

圣经里神的教诲, 是灵物并行的, 尤其是在旧约. 具体经文我就先不引了 (分析起来又是一大篇). 我的理解, 知子莫如父, 就象经上说的, 神知道我们来自尘土, 知道我们的物质局限.
值得一提的还有旧约里的雅歌, 这一章里全是爱情诗歌, 全是人间情爱, 有一点点象我们中国上古时期诗经里的 “风”. 相比之下, 雅歌要赤裸裸的多了 : )

就是到了新约, 耶酥在讲到不要为物质 (身体的, 生命的) 的东西忧愁时说: “你们要先求他 (神) 的国他的义, 这一切 (指物质的东西) 都必加给你们. “ (马太福音 6:33)

另外, 虽然耶酥平时对自己的母亲显示出一种很超然的平淡, 受刑之时, 他还是将自己的母亲郑重交托给了门徒, 也可以说是他在人世最好的朋友约翰, 就是约翰福音的作者.

最伟大的, 是耶酥教我们所做的祈祷:

我们在天上的父, 愿你的名被尊为圣, 愿你的国降临, 愿你的旨意成就在地上, 如同在天上一样. 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 求你今天赐给我们,…….(马太福音 6:9-13)

我的理解, 这祷告的伟大处在于: 一, 不是要灭了这地, 而是, 怎么讲, 简单的讲, 就是将天堂的好降落人间; 二: 天堂和人间, 在信仰里, 有着难分难离的和奇妙无比的联系. 三……四 …...这祷告, 一直鼓励着我, 成为这个天地之间的伟大 PROCESS 中的一个小颗粒, 一滴小水珠, 甚至, 一朵小花 ……很幸福的, 这感觉.

人 是生活在相对之中的, 相对王国是地上的人永远无法超过的恢恢法网 (秦始皇的永生不死寻求注定是徒劳的). 能超出这相对王国而存在的只有神自己. 在神的层面上, 灵和物, 天堂和世间也许根本就是一回事, 或者根本就…..而在人的宗教信仰里, 灵和物, 离开了一方, 另一方也就自行消失; 天堂和世间, 也是如此. 所以, 亲友之情, 我个人是一定在意的. 人生世上, 不在意亲友之情, 人做啥呢? 这就是我信仰中的把握. 我认为是对的, 就那样去实践. 如此而已.

---- 关于圣经 ---

我 前一阵写的 “跨过信仰的门坎” 系列, 几乎都是讲圣经的. 圣经可不是一般的书, 它是天书, 就是神的话, 神对人的启示. 我认为, 圣经既包含了爱, 也包含了威慑力. 它是基督信仰的一切. 没有圣经, 就没有基督信仰. 遵从圣经的教诲那是基督徒应该要做的. 我有一个同事, 她的 “丈夫” 犯了重罪, 被美国政府驱逐出境. 她在这件事上表现出了一个基督徒的基本功:

1. 不抱怨,
2. 花了许多功夫从圣经里找离婚的根据, 但是她还是觉得根据不足, 至今没有离.
3. 再婚几乎就是完全不被许可的. 尽管教会里的人, 亲朋好友都劝过她, 她就这么独身过来了.
她的考虑之一是耶酥说的: “我告诉你们, 凡休妻的, 如果不是因她不贞, 就是促使她犯奸淫; 无论谁娶了被休的妇人, 也就是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 5:32)

当然, 问题就在这里, 同样是信者, 有的人觉得某些情形下离婚再婚并不构成违背圣经. 这方面我没有研究, 不敢妄论, 我只是举例说明圣经对基督徒是个什么份量.

先 写这么多吧 (已经超篇幅了). 下次有机会, 再写人性. 我自己所知非常有限, 信仰实践方面也是跌跌撞撞, 信仰这东西, 有点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的意思 (悲夫!); 这里也只是简单说说个人见解, 不合适的你提出来, 听听你的, 咱们再讨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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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了 评论于:2007-01-21 20:09:50

对别人的信仰,我满怀尊敬,但我自己却没有一个固定的信仰。要说有信仰,那便是自我信仰,我只相信自己的直觉,自己的判断,自己的良知。

我一直认为,我是一个纯粹偶然的产物,大自然产生我的概率几乎等于零。如果我的父母没有结合(这是偶然的),或者结合了,未在那个特定的时刻作爱(这也是 偶然的),或者作爱了,我父亲释放的成亿个精子中不是那个特定的精子使我母亲受孕(这更是偶然的),就不会有我。如果我父母各自的父母不是如此这般,就不 会有我的父母,也就不会有我。这样一直可以推到我最早的老祖宗,在不计其数的偶然中,只要其中之一改变,我就压根儿不会诞生。 然而,有生必有死,死后去哪里我不知道,我知道每一个人必须接受我之必死的事实。

因此,我也会像金圣叹一样责问天地:“既已生我,便应永在;脱不能尔,便应勿生。如之何本无有我……无端而忽然生我;无端而忽然生者,又正是我;无端而忽然生一正是之我,又不容之少住……”

我知道我的出生纯属偶然,但是,既已出生,我就不再能想象我将不存在。我甚至不能想象我会不出生,一个绝对没有我存在过的宇宙是超乎我的想象力的。我不能承认我只是永恒流变中一个可有可无旋生旋灭的泡影,要是这样,我恐怕是没有勇气活下去的。

我相信许多人和我有着相同的感受,于是,人们不再劝说自己接受死亡,而是努力使自己相信某种不朽。正是为了自救和救世,不肯接受死亡的灵魂才走向了宗教和艺术。

什么叫信仰?按照乌纳穆诺的话来说,“信仰就是愿意信仰;信仰上帝就是希望真有一个上帝。”这句话点破了一切宗教信仰的实质。

既然人第一不能否认肉体死亡的事实,第二不能接受死亡,剩下的唯一出路是为自己编织出一个灵魂不死的梦幻,这个梦幻就叫做信仰。借此梦幻,人便能像贺拉斯那样对自己说:“我不会完全死亡!”人需要这个梦幻,因为如惠特曼所云:“没有它,整个世界才是一个梦幻。”

诞生和死亡是自然的两大神秘。我们永远不可能真正知道,我们从何处来,到何处去。我们无法理解虚无,不能思议不存在。这就使得我们不仅有必要而且有可能编 织梦幻。谁知道呢,说不定事情如我们所幻想的,冥冥中真有一个亡灵继续生存的世界,只是因为阴阳隔绝,我们不可感知它罢了。当柏拉图提出灵魂不死说时,他 就如此鼓励自己:“荣耀属于那值得冒险一试的事物!”帕斯卡尔则直截了当地把关于上帝是否存在的争论形容为一场赌博,理智无法决定,唯凭抉择。赌注下在上 帝存在这一面,赌赢了就赢得了一切,赌输了却一无所失。反正这是唯一的希望所在,宁可信其有,总比绝望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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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随笔:

嗯,说得好!

我信一切美好的东西~~~佛教中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基督教也有很多美好的东西。我比较注意宗教中关于‘爱’的部分,却不想用任何教义来束缚我渴望自由的灵魂。

我崇尚‘自然’:美也好,丑也好;生也罢,死也罢~~~顺其自然:))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01&postID=13345&page=1#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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