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十一月 12, 2007

虔谦:网恋无罪从何说起

悲壮的爱情: 网恋无罪从何说起?


在网上听到过 “网恋无罪” 这句慷慨激昂的口号, 看到过用它当个性签名, 还看到过所谓 “网恋许可证”…


“网恋无罪”, 这是从哪说起呢? 我是说, 怎么会有有罪和无罪这个议题出现呢? 恋爱, 同样有个 “恋” 字, 可是就没有有罪还是无罪的问题, “恋爱无罪” 几乎是句无聊的废话. 奇怪, 怎么单单网恋会有这个问题?

我想, 之所以单挑网恋, 是因为, “网恋” 不是一般的恋, 网恋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一种多重恋: 婚外恋, 三角恋, 等等. “网恋”, 顾名思义, 内涵是: 存在于网上的恋爱, 或者从网上开始的恋; 而网恋的外延则大大的向婚外恋延伸.

有罪还是无罪常常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它依着时间地点程度和对象而有不同. 重婚在中国的旧年代无罪, 而在现在就是有罪. 婚外恋在多数国家和地区法律上不构成罪, 在家庭伦理上恐怕就难说了. 不过听说在台湾, 婚外恋法律上也是有罪的.

网恋, 假如是真的爱而不是沾花戏水, 至少应该对得起一样东西, 至少应该无罪于一样东西, 那就是爱本身.

婚 姻和爱情是一回事的恐怕不多. 即便是当初自己谈恋爱谈来的婚姻, 也不代表那个婚姻里的那个对象是你的真爱; 不代表婚姻里的两个人在心灵上真正门当户对. 认识真爱, 认识自己究竟爱的是谁, 和谁相配, 是一个很长的过程, 它跟着人的成熟一起长大成熟. 不幸的是, 婚姻的完成往往在这个过程完成之前.

在大学里见过婚外恋的例子. 当时没有网络来恋, 怎么办? 赤膊上阵, 离婚, 再婚. 有一对这样再婚的研究生, 听说他们幸福极了. 为什么, 因为他们的婚姻在心灵上门当户对. 第一次婚姻, 成了不幸的爱情成长的牺牲品.

有一对同班同学, 读大学时恋的死去活来, 书也没顾上好好念. 结婚之后并不幸福, 几年后离了. 这位女生后来和班上的另一位男生结了婚, 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另一对同班同学, 当初也恋的轰轰烈烈, 浪漫极了, 结了婚, 孩子都老大了, 居然还是离了婚. 女的和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同样是离了婚的男子好上了, 抛夫弃子, 抛弃了官业, 职业, 跟着他到了世界的另一端….

我觉得, 一个人的爱真正成熟要在三十岁以后. 这句话很残酷是吧….很无奈, 因为三十岁以前结婚的恐怕占婚姻的多数.

那就是为什么有许多的说法: 那时候我们不懂爱; 那时候我们年轻….
那大概也就是为什么, 法律允许离婚和再婚.

在 离婚这个惨烈的过程中, 许多人, 也包括我, 往往同情那个被抛弃了的旧爱. 但是有一点, 以我上述举的那些实例, 我佩服那些离婚寻找真正幸福的人. 因为他们勇敢, 冒天下之大不讳; 因为他们坦诚, 所谓真的猛士, 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因为他们有担待, 不是躲躲闪闪,只陶醉于另辟幽径来秘密享受, 回避任何责任义务.

回过头来说到网恋, 恐怕是另一番光景. 已婚男女之间的网恋没有什么神秘处, 它就是婚外恋的一种形式. 网恋有诸多不同情形. 有的想重温那初恋的刺激; 有的想享受点小资情调, 有的, 我相信, 是真的爱得刻骨铭心….一一 分析已经超出本文范围. 只想说一点, 网路的便利, 萎缩了人们真正面对人生的坦诚, 勇气和魄力. 和我上述举的实例不同. 大部分的网恋, 只停留在秘密恋爱的范围内, 没有责任义务, 当事人过着无奈的双重人生. 说无奈, 因为被家庭婚姻捆绑着的那个生活还得照过; 但是另一方面又不甘心, 仍然怀抱着对红颜知己/白马王子的那份需求….

记得以前在某站读过一篇文章, 题目忘了, 大概讲的就是网恋的分寸. 说高明的网恋就是始终把握好分寸, 网上恋恋就好了, 千万不要走下网来….这有分寸的爱, 这高明的爱, 这自私的爱, 对爱有罪还是无罪?

有一点我相信, 这种爱终究会以某种方式慢慢的枯萎. 因为, 爱内涵的包括了责任, 包括了为爱的征战, 包括了生活共同体…没有了这些, 爱就没有了载体, 没有了活泉, 爱, 只剩下一个美丽的空壳.

光有爱是不够的.

男人和女人的关系, 她最美好的核心就是三: 爱, 责任, 后代. 这个责任, 包括了某种生活共同体. 有了这三条, 就天长地久, 无坚不摧, 战无不胜. 那仅剩空壳的网恋, 有罪也好无罪也罢, 又如何能抵挡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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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了 评论于:2007-11-07 20:49:26 [回复评论]

我不想谈什么责任感和良知;太矫情,太虚伪,我只想谈谈人的本性。

人本质上都是孤独的,网恋产生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人精神上的孤独感。当婚姻变成一种习惯与方便,当尘埃落定、衣食无忧的生活变成一种周而复始的惯 性,当曾经的精神绿洲变成一片荒芜的沙漠,人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寻求一种新的精神平衡,他的内心会滋生出一种被人读懂的渴望。年轻人不需要网恋,相爱了可 以走下网去爱它个昏天黑地,输了可以重新再来,然而中年人却不同,他们输不起,他们有家庭有孩子,加上许多剪不断理还乱的利害关系;更重要的是,他们深知 感情的不稳定性和有限性,他们对自己的另一半也不是一点感情都没有,他们对孩子的爱更是毋庸置疑。因此,他们决不会为了那虚无缥缈的网恋而放弃已经拥有的 稳定生活,网恋与他们,是一种精神上的调味和安抚剂。因为这个原因,网恋应运而生。

但是大部分网恋的结局并不看好,因为网恋的分寸感很难掌握。虽然我们也常说“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然而一旦恋上了,一旦投入了真实的感情,谁不 想相拥相守,谁不想天长地久。于是,理智告诉他们应该把家庭的利益和稳定性放在第一位,但是感情却把他们推向彼此,相爱不能相守的煎熬和痛苦便开始了。

网恋通常有三种结局:

(1)一方盯得太紧,另一方觉得有压力。久而久之,两个人由感情上的不同步走向不和谐,最终不了了之。

(2)双方都很热烈,最终东窗事发,搞得后院起火,彻底破坏了网恋的心情。

(3)因为不了解而相爱,因为了解而分手。

其实,婚外恋中无赢家;恋上了要忍受相爱不能相守的煎熬和痛苦;若相爱后真能相守,又岂真得能天长地久?因为“爱”是一个渴望的过程,当渴望得到彻底满足 之后,这个过程也就走完了。什么时候最爱你呢?在他看不到你的时候,在他即将看到你之前,在他看到你之后离去的回忆里,他才最爱你。所以,在这样的爱情 中,没有赢家,只有输家。

然而,因为孤独,人们还是会去爱、还是会去恋,虽然他们也知道等待着他们的很可能是无言的结局,但是他们依然抱着侥幸的心理,总觉得自己会是个例外。不管 你能说出多少大道理,不管有多少人反对,这个社会现象还会延续下去,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人们太需要,因为人们太孤独。

人在路上 评论于:2007-11-08 01:57:56 [回复评论]

很好的帖子,很好的交流。
虔谦所言偏于感性和体会,罢了所回重在理解和思索,但都触及到了网恋的实质部分。
虔谦从爱的核心中抽出的三条银丝和罢了由人的本质中发散出来的三种结局将现实的爱和彼岸的爱有机的串联在了一起,为我们理解自己的精神世界和反观自己的心灵世界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照。

我理解的网恋决非色情与下流的同义语,也非见面与上床的前奏曲,我理解的网恋是一曲心灵协奏。

经过现实生活和悠长岁月的双重磨砺,围城内的人业已停止或基本停止了对爱人的不断表白和对渴望的喋喋不休,但这并不表明当初将二人以燃烧的方式连接在一起的对爱的热望已经熄灭。
网恋,或称精神虚爱,以一种安全和合适的方式将这爱火在人生的新阶段悄悄点燃。
在网恋的实践中徐徐展开的,是对当初感性之爱的理性加码。
人们对爱的理解和体会,由此推进,由此加深。

网恋使现实的堡垒更加坚固,网恋使天国的焰火熠熠生辉。

网恋是人生不断遭遇的神奇体验。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11&postID=8925

网恋无罪 评论于:2007-11-08 12:06:01 [回复评论]

哈,竟然拿偶的大名抄作!这是侵犯版权,哼

“有罪”与“无罪”,都是人们自己设置的圈套,自己套自己。同样是通奸,English Patient可以搏得满世界的眼泪而得奥斯卡,克林顿却受到$50M的调察官司,向全国人民道歉。谁有罪,谁无罪?

都无罪!
网恋更无罪!

john1951 评论于:2007-11-08 18:45:38 [回复评论]

对不起,怎么我看了你的文章,总有一种感觉:你很钦佩离婚的人们,
“他们很勇敢,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他们原来不是相互追求幸福,才相爱,才结婚吗?如果很轻易的在第三者身上,
寻找到更加的幸福,那么,难免不发生第二次,第三次.......
为什么不检查一下,双方在持续永恒的爱情上,有什么缺失,使爱情不永恒了,
怎样经营爱情?而不负责任地选择离婚呢?

jerryus 评论于:2007-11-09 16:56:19 [回复评论]

好 文!其实所有的恋爱的发生都有它的原因,其实,在不在网只是一个形式,关键是在于发生恋爱的双方自己的心,就象你说的,爱的内涵包括了责任, 包括了为爱的征战, 包括了生活共同体…没有了这些, 爱就没有了载体, 没有了活泉, 爱, 只剩下一个美丽的空壳.(zt)......

才知道你是同乡,多次擦肩而过,借此机会问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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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随笔:

喝喝~~~一谈网恋,还是那么热闹:))

但凡是人,都免不了站在自己的立场去评判他人的故事。幸福也好,不幸福也罢,都是一种感觉而已~~~别人眼里看见的,未必就是当事人的真实感受;有罪也好,无罪也罢,如果没有涉及法律,那也是一种感觉~~~酸甜苦辣只有自己的体会才是最真切的。

所以还是罢了说得比较实在。而且他是把‘网恋’明确在‘婚外恋’这个范畴之内的~~~对于自由的男女,网络不过是另一种觅偶的工具罢了。

所以我猜本文作者和大家在此讨论的应该是‘婚外恋’性质的‘网恋’。那么,‘罪’与不罪,若非自己‘投网’一试,总是空谈,而且是居高临下的空谈。

“男人和女人的关系, 她最美好的核心就是三: 爱, 责任, 后代. 这个责任, 包括了某种生活共同体. 有了这三条, 就天长地久, 无坚不摧, 战无不胜. 那仅剩空壳的网恋, 有罪也好无罪也罢, 又如何能抵挡的住?”

呵呵,如果这三条没有一条缺席~~~尤其是第一条不出问题的话,‘网恋’根本不会产生,又何须抵挡?

所以偶的忠告是听鬼妹周柠在‘暧昧’一文里的话:从一开始就不要拿起:))

如果不小心已经拿起,那么~~~别忘了‘核心’的后两条,好自为之吧!

嗯,再赠一首诗:


五律:再步Koching先生‘夏夜怀人’之六韵

十月秋风起,重阳暮雨凉。
桃源虚幻梦,人海是非乡。
当醒还该醒,难忘总得忘。
星摇云影乱,抚剑步回廊。

( 2007-10-20)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11&postID=7798&page=1#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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