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tian 发表: 2006-11-17 21:57:33 人气:951
《随笔:自我》(刘荒田作)
自 我 刘荒田 刚刚看了一出好莱坞电影,说一个在洛杉矶居住多年的青年,对周围的一切产生严重的倦意,下决心离开。尝试几次,均不成功。有一次,他已经逃出城外,不料回 心转意的女友一个电话,又给他的车子制造了一个U形转弯。他叹息道,“自我”何尝是简单的“孑然一身”,自我是拔起罗卜带起泥――住处,包括亲戚、朋友、 同事、邻居、仇人等纵横交错的社会关系,还有回忆、思念,向往。你独自出逃,并不容易取得成功,因为你背着简单行囊的身躯,乃是网中的一个结,你走了,连 带着网也移动。一般来说,网的力量比身躯大,你愈往前走愈吃力,终于扯不动,摔倒了,然后,你要么当回头的不浪之子;要么和网取得妥协,只稍作改良,不作 连根拔起的大动作。当然,不惜“鱼死网破”的大有人在,结果是遍体鳞伤,久久缓不过气来。每一个移民,在异乡的大地上拖曳的长长身影,都藏着以“破网”为 主题的故事,情节千差万别,但总有共通处,那就是因在网眼挣扎而落下的痛,或长或短,或浅或深,它的名字是乡愁。 清醒地意识到“自我”并非简单的“自身”,只身出逃并不意味着跳得出“来处”这一如来佛之掌,此所以中国人安土重迁,此所以我们远离家国后频频回望。 |
罢了
人 这一生怎么活都有遗憾,如果没有网的羁绊,如果真让你自由了,你或许会感到更失落;你会有一种不被人需要和认可的失落,你会有一种无所牵挂与无所维系的失 落。我常常也会感叹,感叹这个世界上,爱我的人很多,真正理解我的人很少;感叹世风日下人心堕落;感叹自己每次回国都像一个过客,再也回不到心中的那个故 乡…就像作家茨威格在服毒自杀前写的:“与我操同一种语言的世界对我来说业已沉沦,我的精神故乡欧罗巴也自我毁灭……而我的力量由于长年无家可归,浪迹天 涯,已经消耗殆尽……” 然而,生命还是非常可贵的,能有这样的感叹是我的幸运,因为,我居然还拥有这么一份能令我感叹的奢侈。记得曾经和一个矿工聊过天,他告诉我,他已经不知道 什么叫害怕了。井下暗无天日,漆黑一片,谁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塌方呢?至今还记得他安详的笑容,他身上呛人的烟味和汗味。那一刻,突然觉得我和这个矿工的 生命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还记得出国前经过一片建筑工地,看到一排民工住得非常破旧低矮的房屋。其中,有一间,门口摆着一台十四英寸的黑白电视机。电视机 前,里三层外三层围了四五十个衣衫褴褛、瑟瑟发抖的民工。他们睁着眼睛贪婪地看着,尽管小小的屏幕上布满雪花,画面模糊不清。记得那天晚上,气温是零下好 几度。 每想到这一群无声的人,我心里便感慨万分;在这座一千多万人口的巨型都市里,他们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却遭到蔑视和厌恶。他们从来不说话,也说不出话来。没 有人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他们有什么痛苦与欣悦,烦恼与快乐。于是,他们只好围着一台十四寸的黑白电视机,从这个窗口仰望都市。这一群身在故乡的人们,他们 身上的网可要比我们沉重多了。所以,这张网是罩盖着整个天下的,只要活着,谁也跑不了。 和他们相比,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很知足,也很幸福。记得陈寅恪在《赠蒋秉南序》中曾经这样评价自己:“默念平生固未尝侮食自矜,曲学阿世,似可告慰友 朋。”我想,千载而下,学者如过江之鲫,能担当起“未尝侮食自矜,曲学阿世”十个字的能有几个呢?肚子往往比气节重要,翎子往往比书本重要。托命于非驴非 马之国,焉能成为雄狮鹰隼?于是,我便学着放低对自己的要求;我对自己说,你不过就是一个平常人嘛,好好珍惜和享受简单平庸的生活吧! “我曾经醉过,却总是醒来。我正在行走,却没有方向。” 顾城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 余杰说:我想在窗子上/全蒙上帷幔/让所有习惯光明的眼睛/都习惯黑暗。 “正视黑暗的勇气,是对光明唯一的呼唤。缺乏这种勇气,光明只能像蜡烛一样熄灭。缺乏这种勇气的顾城,逃到了小岛上,可耻地死去。而我们大部分人生活着,挣扎着,艰辛且苦楚。” 所以,不管我们怎么挣扎,不管生活中有多少艰辛和苦楚,我对生命仍然充满怀恋和热爱,这样的怀恋和热爱,使得这张“拔起罗卜带起泥”的网,在我眼里也变得生动可爱起来。 没有荒田兄写短文的功力,只能啰里啰唆的贴了一长篇,见笑了。以后一定要好好向荒田兄学习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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