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十二月 18, 2006

淡淡微风:墓园小记

每天回家的路上,都要经过一个墓园。
  每次经过,总是忍不住要向那个方向看一眼。那里,虽然也是个美丽的地方,也在我们身边,却似乎与我们的世界有些疏离,仿佛另外一个世界了。那里的地下,曾经也是和我们一样的人,谈笑饮食,吟风弄月,现在却只能静静的躺在那里,看月光与秋风交织。

  今天路过,看到一个小型的吊车,在那里安装一块墓碑。心下不由得有些黯然——又一个人告别这个世界了。
  不知道那位将要安住那个世界的人,是别人的父亲、母亲,还是孩子,抑或爱人,不过不管是什么人,都是曾经身边人的伤心事了。
  
  说起来,自己和墓园似乎很有缘分,住的地方,总是离墓园很近。
  曾经待过的一个城市,住所边上,就有一个大的墓园。
  那时侯,常去那里走走,因为那里安然静谧,自成一个世界。走在墓园里,仿佛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又不会有待在家里独对四壁的局促。这里有清风明月,却无泪烛昏灯,这里有鸟蝉和鸣,却无人声喧嚣。
  这个世界,是我喜欢的,也是合我心意的。

  那个墓园,大约是我去过的,最喜欢的一个了,倒不是它特别的好,只是因为去的多。人就是有这样的弱点,熟悉了,也就容易喜欢,不一定要它有多好——何况它真的有那么多好处。
  夏日里,虽然这里并不热,却还是有些暑意,在墓园里,有佳木而繁阴,因叶盛而清凉,再加上微风匝地,晚上就已经有寒意了。
  下午得闲的时候,我常常拎个小袋子,里面装瓶水或者茶,放本喜欢或者催眠的书,再放一个小垫子——放平了可以坐,折起来可以枕——就齐活儿了。
  走在阳光班驳的林荫路上,向林子的深处前行,找一个相得的长椅,就坐下来,拿出书来看,或者坐着发呆,累了,就伸个懒腰,垫子化枕头,昏昏睡去,茫然不知身居何处。

  秋天的时候,落叶成堆成层,脚踏在上面,仿佛踩在绵软的垫子上,曛曛然若有醉意。有阳光的时候,抬头上望,红黄交杂,蓝白相映,煞是好看;若是阴天,败叶枯枝,灰昏连绵,又不由得令人心下郁郁。秋风一起,萧索之意随之而生,多有漫步之想而少有闲坐之趣了。

   到了冬天,冰雪盖覆,银装素裹清莹晶亮,看着自然是美不胜收,走上去却要小心些,这里少有人出没,出了事情,除了偶尔吱噶一声的乌鸦,大约是连个鬼影帮 忙都不可能的。只是,树上多有冰锥垂下,又有积雪在枝叶上成长条状,阳光下剔透闪烁,角度合适了,就有无数的小彩虹,七色流转,令人目为之夺,神为之眩, 便忍不住常常来流连了。

  似乎,最无可观的倒是春天了。
  比起其他季节,春天没有什么特色,所以便去的少,只是偶尔气闷了,才去走走,然而有时候却有巧遇。
   记得有次,原本只是打算走走的,却在路过一个长椅时,看到椅背上放着两个啤酒罐,一个倒着,已经空了,另一个却正放着,似乎还没有打开,瓶子上还用笔画 了一个小小的笑脸,大约是前任享此孤独者留给后来人的。我不由得郁结尽去,微笑着享受了这不知名妙人的馈赠——所谓却之本不恭,受之亦无愧也。那个下午的 后来,一团春意思洋溢不已,泛滥成灾。
  印象里,那几乎是我喝过最好喝的一罐啤酒,也似乎是我最快乐的一个春日下午了。

  转眼间,已经离开那个城市几年,也再没去过那个墓园。今天看到了有新碑入墓,倒是想念起过去的那一个了。

[打印]

罢了 评论于:2005-11-23 14:20:41

“古 来将相今何在,荒冢一堆草没了”;“纵有千年铁栏杆,还须一个土馒头”;“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分散逐风转,此已非常身”。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时间实 在是太短暂了,若是能做到不为诱惑而生活,才算得上是真正的人的生活。

年轻的时候总认为死离我们很远,喜欢去追逐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总认为有得是时间去 做我们想要做的事情。直到步入“不惑”后才意识到生命的短暂,才意识到什么叫“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许多当初没有下决心做的事情,现在已经是没有能力 /精力做了。

好在如今我还剩下几千张生命的书页,我得用它好好地写一些自己的字,简单,但是自己的字。一个人用自己的生命之书总在写着别人的事情实在不是 一个最经济的生命策类略。

我非常喜欢席慕蓉写得一首诗: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來。
我的双眼保持著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唯恐疏忽错过。
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淚,爱过的人.........
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所以,我要珍惜眼前从我身边走过的每一个人,我握过 的每一双手,我流连过的每一个地方;因为这一切都会成为我“曾经的幸福”。

我很庆幸自己能生活在美国,虽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认为美国是一个梦想的地方,但美国却能孕育我的梦。我一定要把我的梦做得更丰富,更生动,更完美一些。

罢了 评论于:2005-11-28 08:38:34

痪“多 血症”的人容易激动;容易激动的人感怀良多;感怀良多的人常常只顾着发球,忽略了这球会砸向哪儿,也不太在意别人接不接球,还不还球。如此一来,犯了错误 都不知道怎样犯下的,何时犯下的。但一旦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倒也懂得自省,也会及时“拨乱反正”。这样的解释不知风兄满意否?

由墓地说到扫墓,我感怀良多。每次回国首要任务就是扫墓。先是去苏州扫母亲和祖父,母的墓;然后去杭州扫太祖母的墓。我太祖母虽目不识丁,可她的两儿一女 都是读书人。她女儿,我祖母年轻时是一朵洁身自爱的“校花”,最爱骑车和画画。她的两个哥哥更为了得,双双考取了公费留法,无奈命太薄,因为太用功都得了 肺病早逝了。我外婆只活到二十八岁,她是典型的苏州美女,听说她琴棋书画样样都在行,还会骑马打双枪。只是母亲在世时从未带我去扫过她的墓,至今不知她埋 在何方,每次想来,不免唏嘘。好在我心里有一小块地方是专为她,那个未曾谋面,充满传奇的外婆留着的。

我外公的墓在北京香山,倒是不常去扫,因为我知道他 在那儿不会寂寞,除了她的儿女们会去看他外,也常会有些各界的“粉丝”们去拜访他。我最忌扫墓哭哭啼啼,在苏州和杭州地下长眠的三位老人都是过了八十以后 才走的,因此值得庆幸才是。我太祖母生前最爱吃“猪头肉”,喝白酒,抽香烟。所以每次去看她这三样东西是少不了的;我会在她墓前陪她喝上一盅,吃上一口, 抽上一支,并和她聊聊家中的近况。

去我祖父,母那儿我谈得最多的是我的小姑,我的爸爸和弟弟。小姑是我爷爷最疼的女儿,而我爸爸和弟弟是我奶奶最疼的儿子 和孙子。虽然我爸和我弟都和我住在同一个城市,但他们老死不相往来,关系僵得很,每次在奶奶墓前都不得不绕着这一段走。

站在母亲的墓前,我无语。想着母亲 坎坷多舛的一生,心中万千感慨不知从何说起。。。

最让我心痛的是我中学好友的离去,那年她才三十八岁,得了白血病抛下她三岁半的儿子和正在读中学的女儿走 了。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在她走之前我飞去华盛顿DC看她,并陪了她一个星期。两年多前我携孩子们一起去扫了她的墓,献上了她最爱的黄玫瑰;看着躺在地下不 足六尺的她,心中不免感慨万分;穷人也罢,富人也罢,名灌天下也好,默默无闻也好,人这一死躺在地下还不都一样,不过占它六尺之地而已!

(啰里啰唆地写了一大堆,像是在自查三代,写交代似的,其实呢,是为了忘却的纪念。)

笑妹妹和小丫头的谬赞使我深感惭愧,从小听惯了批评声,偶尔听到表扬不免诚惶诚恐。 “自学成材”毕竟比不上科班出生,光看我的标点符号就知道我的根基有多差;好听点说是潇洒自如,想怎么点就这么点;其实实在是训练无素所致。打心底里羡慕 你们两个充满朝气的小姑娘/乖乖女,更欣赏你们这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的性格。想当年我是“顽主”一个,从小学到大学,老师告状踏破家门。小丫头可以问问 你的夫君,我当初在中学里是怎样调皮捣蛋的;上课放拉炮,学农时和贫下中农的孩子打架,遭批斗被罚到农民家去住,每个学期都是年级里第一名的逃课大王 (如数家珍似的,真是大言不惭);大概今天会写两个字都是当年写检查练出来的。好在我的两个女儿都不像我,要不然我真得去买根牛皮筋上吊去了。

小丫头,奉旨到你介绍的“茶叶蛋”那里去溜达溜达,本想在她的《夜幕下的曼托凡尼
》后贴一篇,可惜今天上网找不到她了。

罢了 评论于:2005-11-29 08:54:09

风 兄说得对,该去厨房了。风花雪月,情爱仇怨那比得上一桌上好的佳肴和一壶醉人的美酒。今年的感恩节我是灌足了,撑饱了(Grace那儿有我的菜谱),那些 酒菜至今还在胃里翻腾着呢。其实人即使能活上一百岁又怎么样,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而已。重要的是活着的时候要活出点内容来,活出点样子来。

欢迎者刚老前辈到我们这里来视察,你来了后,我们这里是老、中、青都齐活了。其实呢“黄泉路上无老少”,你也不用抢着占地去;在我看来你不过和我们大家一 样,只是长大了而已,永远也不会老。我们这些人能在网上的“墓地”相逢真是“大大地”有缘,哪一天你们若有机会来西雅图,我一定摆上一桌“老、中、青”专 宴,好好地为你们接风,洗尘,践行,也不枉我们在网上相识一场。风兄的身体状况让我有些担忧,我手头上有一些好医生,不知能帮得上忙否?

说起我那已走的中学同学,当然有许多美好的回忆。想当初老师让她来帮助我,本是抱着“一帮一,一对红”的愿望,可没想到“近墨者黑”,她却成了我的“保护 伞”了。想起当年被罚住在农民家,她赶来偷偷探望我,还送了一包苏打饼干给我充饥(农民那儿吃不饱)。这包苏打饼干一直被我视作有生以来最贵重的礼物。后 来她去了“卫校”,再后来她被分配在地段医院里当了护士长。当年我家那些冬天取暖用的“煤饼子”都是在她那儿开了证明才能买的(小丫头,当年你的夫君和我 都没少去她那儿扎针,我们的“后帘儿”在她那儿像扎鞋底似的,“光辉形象”荡然无存)。在她得病前几年,我到她那儿去玩。她陪我去参观了白宫,纪念碑,博 物馆和许多画廊。还记得和她手挽着手的样子,还记得那些彻夜长谈的夜晚,还记得她清脆,响亮,充满阳光的笑声。前几年她的姐姐嫁给了她的夫君(这桩婚姻也 有我一份,我对他们讲“肥水不流外人田”),今年夏天他们举家来西雅图玩,我还陪着他们去了加拿大的温哥华和维多利亚岛。

-----------
编后随笔: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时间实 在是太短暂了,若是能做到不为诱惑而生活,才算得上是真正的人的生活。

许多当初没有下决心做的事情,现在已经是没有能力 /精力做了。

好在如今我还剩下几千张生命的书页,我得用它好好地写一些自己的字,简单,但是自己的字。一个人用自己的生命之书总在写着别人的事情实在不是 一个最经济的生命策类略。

说得好啊~~~可惜憨愚如我,去年才想清楚这个问题~~~似乎也不算太晚。不过,很早就想清楚‘完美’不可求的事了。大概是天性懒散,总给自己找理由罢:))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511&postID=5995&page=2#mark

/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