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写还挺难的。 小学里是个乖学生,乖女孩,男孩子传张小纸条会有半天惊魂; 中学里还是个乖学生,乖女孩,爱喝咖啡,爱泡咖啡馆; 大学里抽过烟,说是为自己解乏提神,其实是想尝尝烟的味道,结果醉烟; 去PUB买过醉,却没有醉成; 爱过,痛过,写过酸死人的情书; 传道授业解惑过,有过桃李三两个; 买起书来一摞一摞,可是越到后来读得越少,现在大部分在上海的仓库里长毛,郁闷; 脚底抹油族,喜欢行走天涯; 直到命里注定发配Down Under至今。 了了数语,挺好,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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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楚天碧霭张贴 @ 2006-03-01 07:16:33 (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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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前半生,只寥寥数语就描绘出一幅生动的半生图来:先是个乖乖女,然后是个带有一点点反叛的怀春少女,接下来是个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痴情女,如今成了个事业有成,潇逸洒脱的知识女。好,好,好! 反观我的一生就没有你那么有诗意了:小学里是个淘气蛋,上课好动,手、脚、嘴难有消停;中学里是个反叛仔,逃课去看电影,上课看闲书、放炮仗、画老师漫 画;大学里是个骄傲自大的坏学生,常给老师们出难题,让他们下不了台;还是个“坑蒙拐骗不偷,吃喝嫖赌不抽”五毒俱全的坏仔。还好现在总算是浪子回头金不 换,走出来了。基本上能做到:自我而不自私,放任而不放纵。 楚天碧霭 评论于:2006-03-03 04:51:34 [回复评论] 罢了,还是你活得精彩,厉害,呵呵。 不过,即使你五毒具全,对你的景仰之心,还是犹如滔滔江水....偶像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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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随笔:
哈哈~~~再一次同意楚天MM,也滔滔一把:))
至于我的前半生,‘乏味’二字可概括。最了不起的成就就是养大一个儿子:))
很知足了。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603&postID=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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